2021年1月23日,是武漢下達“封城”指令一周年的日子,湖北省也正式進入了“兩會時間”。
當天,政協湖北省十二屆四次會議在湖北省武漢市洪山禮堂開幕。中共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應勇出席會議并講話,湖北省政協主席徐立全作工作報告、副主席楊玉華作提案工作情況報告。在提案工作報告中,楊玉華指出:“潘世炳等委員關于實施生態補償的建議,為探索建立市場化、多元化生態保護機制積極建言。”
潘世炳是湖北省社科界政協委員,同時擔任湖北永業行評估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和湖北省房地產業協會會長。
“之前的提案、建議獲得肯定,內心很高興,今后將努力提交更多高質量的提案,積極履行參政議政職責。”潘世炳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湖北兩會期間,共提交了《關于在省政協中增加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界別的建議》《關于多措并舉推進全省鄉村振興戰略的建議》《關于規范管理政府債務 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建議》等多份提案。
其中,潘世炳就規范管理政府債務問題提出的“抑制地方政府盲目舉債沖動,建立和完善責任倒追機制”等建議備受關注。
據了解,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國家出臺支持湖北經濟社會發展“一攬子”政策,為經濟社會發展和疫后重振提供了有力的支撐。但在潘世炳看來,湖北省防疫債券的發行在助力地方經濟發展、疫后重振提供重要推動力的同時,在債券發行和管理中還存在一些需要進一步改善的問題。
首先,在區域債務規模論證和債務運營問題方面,缺乏對城市發展、財政中期規劃等的系統統籌,項目謀劃缺乏科學投融資規劃論證以及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同時,在當前經濟下行背景下,一些無效工程、半拉子工程導致經營性收入難以兌現,以一般公共預算或政府性基金預算作為償債來源的各類財政收入,遠遠難以支撐地方債務融資規模。
另外,融資模式不規范也會導致隱性債務風險。據潘世炳介紹,新預算法規定政府舉債只能通過政府專項債券和規范的PPP模式,但大量存在的不規范融資模式會帶來隱性債務風險,如不規范的PPP項目變相融資、政府違規擔保、資本金明股實債、F+EPC(墊資建設)、平臺公司違規舉債、已被叫停的工程購買服務等。
潘世炳表示,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使用、償還還存在機制不健全的問題。因各種原因,國家對地方下達了各種政府專項債發行任務,但專項債券期限與項目期限不匹配、資金實際使用范圍調整、債券資金使用進度滯后等導致問題層出不窮。
為更好地規范管理政府債務,防范系統性風險,潘世炳提出了多項針對性建議:
第一,借助智庫外腦,開展投融資規劃。一是以項目、資金、時序協調為目標,由發改、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牽頭開展對應的投融資頂層規劃設計工作;二是以“十三五”規劃未完成項目為基礎,以行業規劃及社會經濟“十四五”規劃為基準,分層精準謀劃項目儲備;三是引入高水平的咨詢機構和行業專家,提供項目投融資、要素保障、風險管理等咨詢服務;四是加強對經營性項目的科學策劃評估,規范項目創新投融資模式。
第二,優化債務結構,拓展融資渠道。一是合理配置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比例,加大新增和存量債務的科學置換;二是控制新增債務,根據政府財政能力和項目輕重緩急,嚴格論證項目可行性和資金平衡方案,對未落實資金來源、涉嫌違規舉債以及增加隱性債務的項目一律叫停;三是采取納入預算管理、政府債券置換、國有資產處置、企事業單位和融資平臺轉型、市場化融資等多措施分步化解債務風險;四是合規推進PPP模式,鼓勵創新EOD/TOD項目模式,探索利用基礎設施Reits金融工具等方式,創新投融資模式,多渠道激活民間投資,引導金融機構完善政府投資項目市場化融資條件。
第三,建立科學有效的償債機制,加強債務績效管理。一是建立完備的償債準備金制度,當地方政府不能償還到期債務時,可先行從償債準備金中支付,以減少債務風險對地方財政運行的沖擊;二是充分挖掘政府各種有效資源籌集償債資金,包括處置閑置的行政事業單位各類資產,提取一定比例的國有土地出讓凈收益等;三是建立地方政府債務績效管理制度和債務績效評價辦法,從地方政府舉債的源頭、使用的過程和結果開展全過程績效評價,提高債務的效率和降低杠桿率。
第四,加強債務審計,健全風險預警機制。一是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將債務增長率、償債比例、擔保債務比例結合財政收入增長率等指標納入考核機制,防止債務過度擴張;二是健全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可引入咨詢機構定期對地方債券資金使用、財政償付風險進行評估預警,將風險防范落實到個人,從事后監管轉變為事前事中監管;三是硬化預算約束,理清現有債務,明確債務責任,切實做到誰借誰還、風險自擔,弱化GDP考核,建立綠色GDP綜合考核體系,抑制地方政府盲目舉債沖動;四是建立和完善責任倒追機制,對于政府違規擔保、變相融資和過度融資等行為倒追主要人員責任。